一、专项行动计划的背景
能源问题已是关系社会安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党中央明确提出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的目标。道路运输行业在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的同时,已成为一个资源占用型和能源消耗型行业,2000年以后道路运输汽、柴油消耗量占全国石油消耗量的近17%,且比重逐年增加。汽油客车、柴油客车分别突破每百吨公里12.0升及11.0升,汽油货车、柴油货车也将要突破每百吨公里8.0升及6.0升。
国外为了控制汽车能源消耗的增长,普遍是由政府部门建立车辆油耗法规,限制高能耗车辆准入。目前世界上主要有两种方法来确定汽车燃油经济性目标。一是美国的汽车平均燃油经济性标准,即各汽车制造公司各种车型的销售量加权平均燃油经济性必须达到一个统一的标准。二是日本的重量分组燃油经济性体系,即每个重量组别的汽车必须达到不同的限值要求。
在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4年9月发布了GB19578-200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规定了乘用车燃料消耗的限值,然而,至今没有制定颁布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高能耗的商用车辆毫无顾忌地进入以商用车为主的道路交通运输行业,致使道路运输行业即使采取了大量节能降耗措施也难以降低车辆的能源消耗。既然我国没有商用车燃料消耗量的准入制度,也就无法建立合理的高耗能营业性车辆的退出机制,大批能耗高的车辆从事着道路运输工作。因此,我国要有效降低道路运输的能源消耗,应借鉴国外成功的管理经验,尽快完善建立商用车辆,特别是营业性运输车辆能源消耗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结合交通部第6号令《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9号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第10号令《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实施把好节约能源的源头关。
二、专项行动计划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分析研究不同质量的车辆燃料消耗量现状,制定营业性车辆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确立道路运输行业客、货营业性车辆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不同时期的限值,形成营业性车辆准入和退出机制中控制车辆能耗的技术依据,严禁高耗能客、货车辆在道路运输行业使用。
完成:
1、《营业性客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
2、《营业性货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
3、营业性运输车辆油耗限值实施方案研究
三、主要任务及组织方式
(一)任务一:制定《营业性客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
1、主要任务
在摸清我国新生产客车能耗水平的基础上,参考国外车辆燃料消耗的指标,确定我国营业性客运车辆分阶段实现的燃料消耗量目标及测量方法,制定《营业性客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
2、组织方式
由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牵头,大型骨干客运企业、主要客车生产企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参加并组成标准起草小组,共同对客车分阶段实现的燃料消耗量目标及测量方法进行论证,完成标准起草、验证工作。
(二)任务二:制定《营业性货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
1、主要任务
在摸清我国新生产货运车辆能耗水平的基础上,借鉴国外车辆燃料消耗的指标,确定我国营业性货运车辆分阶段实现的燃料消耗量目标及检测方法,制定《营业性货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
2、组织方式
由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牵头,大型骨干货运企业、主要货车及挂车生产企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参加并组成标准起草小组,共同对货车分阶段实现的燃料消耗量目标及测量方法进行论证,完成标准起草、验证工作。
(三)任务三:营业性运输车辆油耗限值实施方案
1、主要任务
研究营业性运输车辆油耗限值的实施方案。包括:
l 实施办法:研究新投入及在用营业性车辆是否达到油耗限值的确认、管理制度等等。
l 实施时间序列:研究新投入客、货运输车辆实施各阶段油耗限值目标的时间;研究实施淘汰高油耗在用客、货运输车辆的时间。
l 配套政策措施:实施的必要保障政策措施。
提交《营业性运输车辆油耗限值实施方案》文本。
2、组织方式
由交通部体法司和公路司指导,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牵头,组织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及部分大专院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大型运输企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等组成课题组共同进行分析研究。
四、进度计划
研究工作在2008年1季度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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