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燃烧的货车。江交宣 摄
本报讯 昨天凌晨3时15分,天正下着大暴雨,一辆牌号为皖/S24087的大货车及其所载货物在开阳高速公路阳江方向45KM+900M处着火,事故现场无人受伤。车上装载着品名为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的固体化学品,性质很不稳定,市高速交警三大队迅速反应,与相关部门联动协作,及时妥善处置这起危险化学品火灾交通事故,确保辖区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据悉,由于出事车辆的拯救难度大,同时,正在燃烧的化学品也存在一定危险性,为确保事故处理工作的有效进行,现场民警连同路政、消防、安监等部门人员冒着倾盆大雨及难闻的气味,迅速进行处置。民警们首先封锁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并在沙湖出口实施车辆分流。在各部门的团结协作下,经过6多个小时的连续奋战,9时30分,事故车辆被成功拖离现场。由于天降暴雨,倾泻在路面正在燃烧的连二亚硫酸钠无法扑灭,但无爆炸危险。在安监部门的建议下,10时12分,高速交警三大队在化学品燃烧地点设置警示标志,解除交通管制,并派民警继续在现场疏导交通,保障辖区路面的畅通。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梁绮桦 周伟)
新闻链接:连二亚硫酸钠固体状态存在时受潮受热或露置空气中都能使其分解加速乃至燃烧。燃烧分解时,释放出二氧化硫和大量热量,25℃时能自燃。在有湿气时或水溶液中,很快生成亚硫酸氢钠和硫酸氢钠并呈酸性,其性质很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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